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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爱考网 [2020-5-9]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黑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哈书菊
副组长:丁玉翠
成  员:胡 东、孙光妍、董惠江、王 妍、唐永春、辛柏春、
董 凯、蒋正宇 
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法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建立复试评委库,对进入复试评委库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3)组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命题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和考核工作。
(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 成立各招生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外语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复试小组成员4名、复试秘书1名(可由复试小组成员兼任),技术秘书1—2人。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专业素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工作;外语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二、复试录取原则
    1.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分别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2.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划定相同的分数线。
3.复试分数线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
三、调剂要求
我院相关专业的调剂工作按照《黑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的调剂要求执行。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1.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复试的考核形式。网络复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网络复试平台为“钉钉”和“腾讯会议”。
2.复试主要包括三项内容(满分300分),即专业素养考核(21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30分,合格考生获得满分,不合格考生为零分)。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专业复试考查具体内容如下:
学科(专业)名称 专业复试具体内容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
刑法学 刑法
民商法学 民法
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
经济法学 经济法
国际法学 国际经济法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律综合(法学理论、宪法学+民法、刑法)
法律硕士(法学) 法律综合(法学理论、宪法学+民法、刑法)
3.同等学力考生需在复试过程中加试两门主干课程考试。
五、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1.考生在阿里钉钉、腾讯会议进行账号注册。考生需在5月10日前使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账号。更换手机号码的考生需及时与学院联系申请更换注册账号,并联系研招办进行确认备案。研究生院将统一对全校一志愿复试考生及各轮次调剂考生进行实名验证。通过实名验证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复试。
2.考生通过钉钉加入报考专业的复试群组。考生需根据“群号码”,在5月10日前分别以“考生编号+姓名”申请加入相应的专业复试群组和外语复试群组。
各复试群组及群号码如下:
专业、外语复试小组名称 群组名 群号码
法学理论 黑大法学学术硕士专业复试1组 33436716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黑大法学学术硕士专业复试2组 33888391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黑大法学学术硕士专业复试3组 32517864
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考生编号的尾号为1736—2390 黑大法律(非法学)专业复试1组 32243776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考生编号的尾号为2399—3067 黑大法律(非法学)专业复试2组 35598683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考生编号的尾号为3093—3387 黑大法律(法学)专业复试1组 31297213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考生编号的尾号为3432—3822 黑大法律(法学)专业复试2组 33024062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英语 黑大法学学术硕士英语复试组 34685684
 黑大法律(非法学)英语复试组 35484897
 黑大法律(法学)英语复试组 34292853
俄语、日语 黑大法学院硕士俄语、日语复试组 35839891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考生应在线提交电子版审查材料(照片形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审查材料为:①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②准考证;③学生手持身份证的正面照片(需保证身份证正面信息及本人五官清晰);④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大学期间成绩单(需加盖公章)。
(2)考生承诺书签订
考生应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黑龙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手写签名,以照片形式提交。
(3)资格审查、考生承诺书的提交要求
考生需在5月11日前将前述资格审查材料、考生承诺书以
“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姓名”为题名,发至各专业邮箱。
学术硕士发至邮箱:
heidafaxueyuan1234@163.com。
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发至邮箱:heidafaxueyuan2345@163.com
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发至邮箱:
heidafaxueyuan3456@163.com
4.考生系统测试
  (1)系统测试时间
5月12日上午9:00进行法学学术硕士考生系统测试;
5月12日上午9:00进行法律硕士(法学)考生系统测试;
5月12日上午9:00进行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系统测试。
(2)要求
考生需完全按照正式复试要求准备各项事宜,听从技术秘书安排,邀请入场和移出,完成测试。
5.复试时间及要求
(1)考生需在复试时间段内候考,等待工作人员邀请入场。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如下(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学科(专业)名称 专业素养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英语)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俄语、日语)
法学理论 5月13日
8:30 5月13日
15:30 5月16日
13:30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5月13日
13:30 5月13日
8:30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5月14日
8:30 5月13日
11:00 
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考生编号的尾号为1736—2390 5月16日
8:30 5月15日
8:30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考生编号的尾号为2399—3067 5月16日
8:30 5月15日
13:30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考生编号的尾号为3093—3387 5月15日
8:30 5月16日
8:30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考生编号的尾号为3432—3822 5月15日
8:30 5月16日
10:30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   
(2)在复试开始前,由复试小组的技术秘书对本小组内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审查考生本人照片是否与报考照片相符(报考照片由研招办提供)、本人是否与身份证相符、本人是否与准考证相符、核实考生的学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
(3)考生开始复试前,由技术秘书开启阿里钉钉录屏功能及独立录像设备,并确认考生机位是否正常。根据考前随机生成的顺序,邀请考生进入复试现场。
(4)考生须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其中第一机位为面试机位,使用“阿里钉钉”,从考生正面拍摄,建议使用电脑(含摄像、收音、外放功能)。第二机位为监控机位,使用“腾讯会议”,从考生右侧后方拍摄,电脑及手机皆可。(具体要求详见《黑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5)复试开始时,由复试小组组长作为主要提问人。首先要求考生自述姓名、一志愿报考院系及专业等信息。随后要求考生在镜头前展示身份证、准考证,并确认“考生是否已经阅读复试承诺书并可以遵守复试的相关要求”。确认后,宣布正式开始进行复试。
(6)复试应由1人作为主要提问人员,根据提前准备好的复试试题,对考生进行考核。
(7)技术秘书负责每名考生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移出阿里钉钉、腾讯会议的视频会话,并邀请下一名复试考生进入考场。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21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60分,思想政治考核满分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一志愿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4.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
(2)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
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5.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学院和各复试小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所有复试场所在复试前、复试后进行全面消杀,并通风处理;同时做好复试评委进入复试场所前的体温测量。
复试过程中,如发生网络卡顿现象,根据卡顿时间酌情处理。时间较短时,可继续进行;如时间较长,则可越过该生,进行下一名考生的复试,该生可延后重新进行复试,已作答部分正常记分,未作答部分重新抽取试题继续进行。如发生考生无法继续连线完成复试的,特殊情况下可使用微信视频等功能,完成复试流程,并做好详细记录及录音录像。
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为一志愿考生及有调剂意向的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为:0451-86608808;15804612213
九、其他
1.本细则由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
2.本细则未尽事宜及与教育部、黑龙江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

法学院
2020年5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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